近日,遂宁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经市政府八届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80元/月;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54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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