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继勋纪念馆参观须知
一、入馆1.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为每日8:30-17:30,节假日不休,每周一为闭馆(设备)检修日。2.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以及宠物入馆参观。3.幼儿、老年、残疾等须由亲友陪同参观,观众入馆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醉酒者、仪容不整者(包含穿着过于暴露、穿着拖鞋等)谢绝入馆。4.70 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依法优先入场。5.本馆最大容量每批次50人,请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批进入。
二、观展6.自觉保持馆内环境卫生,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7.请爱护馆内各类设施、展览设备,禁止触摸、污损、毁坏展品等行为;
三、活动8.未经蓬溪县旷继勋纪念馆(事业单位)的同意,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私自以旷继勋纪念馆的名义开展相关活动。9.未经纪念馆批准,禁止第三方进行讲学、表演、采访、商业性拍摄、自媒体直播、录播等非参观活动。
四、安全10.馆内禁止吸烟。11.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12.自觉遵守参观秩序,如遇各类突发事件,请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和引导。
五、责任13.观众违反相关规定,旷继勋纪念馆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责令停止参观,直至责令离馆。14.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相应法律责任。15.未尽事宜以本馆公示为准。16.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徐良志
电 话:1838281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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